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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行安全常识

2009-05-11 15:24:44 来源: 南京火车站

1、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何办理?

(1)保险对象:凡购票乘坐铁路客运列车的旅客(公免票除外)均可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2)保险期限:自投保人持有效客票即保险凭证从检票进站起至旅客到达所持客票终点站,调销客票出站时止。客票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中途下车出站时,保险责任终止;客重新检票进站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到达所持客票终点站,调销客票出站时止。

(3)保险金额或保险费:凡持有车票,票价在20元以内的被保险人,每人保险费1元;票价在20元以上的被保险人每人保险费2元。

2、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危险品。

(3)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及动物。

(4)能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3、常见危险品列表

(1)爆炸品类:雷管、传爆助爆管、导爆索、导火索、火帽、引信、炸药、烟火制品(礼花、鞭炮、摔、拉炮等)、点火绳、发令纸。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甲烷、乙烷、(压缩、液化的)丙烷、丁烷、打火机、微型煤气炉用贮气罐、气体杀虫剂。

(2)易燃液体类:汽油、酒精、去光水、引擎开导液、鸡眼水、染皮鞋水、打字蜡纸改正液、强力胶、汽车门窗胶、橡胶水、脱漆剂、环氧树脂、油漆、皮革光亮剂、显影剂、印刷油墨、煤油、樟脑油、松节油、松香水、擦铜水、钮扣磨光剂、油画上光油、刹车油、防冻水、柴油。

(3)易燃固体类:红磷、硫磺、火补胶。

(4)自燃物品类:黄磷、油布。

(5)遇湿易燃物品类:金属钠、镁铝粉。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类:过氧化氢(双氧水)、硝酸铵、氯酸钾。

(7)毒害物品:氰化物、砷、赛力散、灭鼠安(含各类鼠药)、敌百虫等杀虫剂、灭草松、敌稗等灭草剂。

(8)放射性物品类:夜光粉、发光剂、放射性同位素。

(9)腐蚀品类:硫酸、硝酸、盐酸、苛性钠。

(10)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