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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减价票

2009-05-11 15:20:08 来源: 南京火车站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动车组列车只发售二等座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有“减价优价证”的学生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学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地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购买学生票。

学生票限定在寒假(11331)、暑假(61930)期间发售,其他时间不再发售学生票。

学生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区间发售,不能变更发、到站,也不能分段购票。

应届毕业生购买学生票时,必须凭学校书面证明,不得凭派遣证购票。

对学生实习、举办夏令营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发售学生票。

对学生证丢失后补发的学生证,补发证当年不予发售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         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         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实习地点或从实习地点回学校时。